
這是經典問題之一,究竟有多少人可以真正回答這條問題呢?
為什麼會愛上某某?因為外表、才華、性格、地位這種種因素?這些大家已經耳熟能詳。不過我今日想分享的,卻是我偶爾從某本戀愛輔導學的書籍中找到一處這樣說:「你愛上一個人是因為當你和這個人在一起時,你會覺得自己很有價值」。
從心理學的層面上想,我是同意這個說法的,因為這正對應著戀愛使人感覺被尊重(Esteem),甚至達至自我完全 (Self-actualization) [註1] 的人生目的。
那麼,「你和這個人在一起時,你會覺得自己很有價值」這句話即係乜野意思呀?
例如:
- 他逗你開心,你覺自自己有被取悅的價值
- 他向你傾訴,你覺得有被信任的價值
- 你向他傾訴,他傾心聆聽,你就有被注視的價值
- 你和對方有共同志向而產生共嗚時,你的志向就有被認同的價值
- 即使你自己覺得自己不好看,他還是接納你,讚你好看
當然,更直接的價值肯定莫過於是對方給你的讚賞和欣賞。不過事實上,愛情在現實中的體現卻和上述例子背道而馳:
- 你不開心時,他不認同,說:「唔好唔開心啦!」
- 他一句:「我唔想你擔心」,所以不向你傾訴,卻找了死黨傾訴
- 你向他傾訴時,他卻對著手機
- 你和他各有興趣,話題漸漸減少
- 他常常叫你去變靚D,說:「唔好影衰我」
你們相愛,卻被他貶低,或者其實是你正在貶低他。「為什麼愛上」的最基本原因不斷被打擊和破壞,也許正因如此,我們漸漸地很難回答「我為什麼愛上他」?
我們也不要盲目認同吧,想一想,真愛就是為了使自己有價值或被肯定嗎?這樣會不會是一個有目的、有條件甚至是自私的愛呢?無可否認,自我肯定和自我價值是人心靈的基本需要,但以追求戀愛這個途徑去獲得,又是否唯一的途徑呢?是否最佳的途徑呢?
若愛人的動機是為了滿足自己,終歸會走向失望,因為人人都希望被愛,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,愛就會乾涸。
我實在看不到人世間有一種真正無私的愛,除了耶穌基督,衪本來在天上有榮耀和一切,卻為了尋找失喪的世人,放棄一切富貴榮華而來到世間。衪為世人捨了生命,神卻叫衪從死裡復活,叫一切信衪的人可以得生命,而這生命是在衪豐富無限的愛中賜給我們的。
原來聖經告訴我們,愛的源頭是神 — 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」意思是說,我們應該先回到神那裡,體會神對我們的愛,當我們被這種愛充滿時,我們才能夠發出一種真正無私無條件的愛。
相信耶穌後,人的價值如何被這愛所肯定呢?
- 我的生命何價?就是主以命換命地贖回!
- 衪藉著聖經向我傾心吐意,衪竟向我說話!
- 我可以藉著禱告向衪傾訴,衪聽禱告!
- 衪給我終極的人生方向,是我自己也想不到的!
- 創世紀記載衪造我是看為「好」,我是衪的傑作!
這種愛十分安全,因為永不落空,我們有神無限量愛的供應。我們若能從愛人的經歷中歡喜快樂,這是因為神的愛從我這裡流到他那裡,神的愛被活現出來。
[註1]: WIKI: Maslow’s hierarchy of need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