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是導人向善的宗教嗎?

記得一次與基督徒朋友的對話當中,說到某位非信徒朋友的生命有判若兩人的正面改變,後來我們異口同聲地說:「如果佢係基督徒就好啦!」,為什麼?因為我們相信他的生命改變可以是一個強而有力的見証!

信仰反省者施諾在《令人噴飯的謝飯》一書中正有一句回應我們以上對話,擲地有聲。他這樣說:「這是否反映一個根深柢固的信念:如果一個人不認識耶穌,他的生活便一定糊塗。但 God Delusion 的作者 Richard Dawkins 曾這樣的說過:”You can be an atheist who is happy, balanced, moral, and intellectually fulfilled.”」

我們告訴別人為什麼需要相信耶穌?生命的改變是強而有力,有血有肉的誘因。君不見從前黑社會大佬變成廟街牧師、曾經出死入生的絕症病人經歷醫治奇蹟、暴力而煉獄般的家變成復和互愛的溫馨天堂… 等等,都無疑是上帝的工作,榮耀歸於神。但我們同時亦需要面對兩個甚具挑戰性的問題:

一、對於生命中不曾經歷類此戲劇性改變的信徒,他們又是否「真知道」耶穌?

二、對於未曾接受耶穌,但廣作善事又覺得人生充滿意義的人,他們很快樂,他們覺得自己一無所缺,甚至你和我都可能會羨慕他,他們還需要福音嗎?極端一點地說,我有時會否心裡說:我信耶穌返教會但比他活得還空虛呢!

我們信主越久,越容易陷入一種預設模式的信仰中,忘掉了自己與耶穌真實的關係是什麼。「教會」一詞,希臘原文是指一群被神呼召出來的群體,我們的信仰也是一個分別出來的信仰。更貼切地說,我們信耶穌是一種信仰嗎?耶穌不是一個只在導人向善的夫子,衪宣告自己是道路,但没有說自己是條條大路通羅馬的其中一條。

若基督教不單單是導人向善的宗教,那麼因信耶穌而來的生命改變,生活豐盛,甚至得享永生都應該不是信耶穌的目的或因由,那只是一份禮物,一種副產品,它永遠不能取代耶穌自己。那麼我們所盼望的是什麼?我們不是為提升自己的地位或心靈而努力修行,那麼我們因何願意火熱地為耶穌擺上代價?我們不是背起自己的牽掛而原地踏步,那麼是什麼支持和推動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耶穌?

使徒保羅為信徒代禱:「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,榮耀的父,將那賜人智慧和啓示的靈賞給你們,使你們真知道他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,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;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」 (以弗所書 1:17-18)。深哉!聖哉!神讓保羅看到的是衪永恆的計劃,而且我們竟有份於其中!由於篇幅所限,我無法在這裡和大家一起思想這兩節經文,但鼓勵大家用心查考聖經,尋求上帝親自與自己說話。我相信,你定會驚嘆神的計劃是何等偉大,衪在我們生命中是何等真實,我們所盼望的應該是遠超過我們所想所求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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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凱楊

在香港長大的一個小小基督徒。自問是個普通的人沒有可誇口,但信在耶穌什麼都可能。在網絡大海中奉獻點滴文字,希望能祝福一些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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